关于《滨湖区发展小区友邻基金若干规定(试行)》 的解读
发布时间:2021-01-18 17:00 [ 大 中 小 ]
| 信息索引号 | 014028901/2021-01398 | 生成日期 | 2021-01-18 | 公开日期 | 2021-01-18 | |
| 文件编号 | 公开时限 | 长期公开 | 发布机构 | 无锡市滨湖区民政局 | ||
| 公开形式 | 网站、文件、政府公报 | 公开方式 | 主动公开 | 公开范围 | 面向社会 | |
| 有效期 | 长期 | 公开程序 | 部门编制,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| 体裁 | 其他 | |
| 主题(一级) | 民政、扶贫、救灾 | 主题(二级) | 基层政权与社区建设 | 关键词 | 基层政权,体制,职能 | |
| 文件链接 | |
政策咨询 | ||||
| 效力状况 | 有效 | |||||
| 内容概述 | 关于《滨湖区发展小区友邻基金若干规定(试行)》 的解读 | |||||
《滨湖区发展小区友邻基金若干规定(试行)》自2021年1月18日起施行。现对《滨湖区发展小区友邻基金若干规定(试行)》(以下简称《规定》)作如下解读:
一、制定《规定》的背景
2017年中共中央、国务院《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意见》明确指出要不断拓宽城乡社区治理资金筹集渠道,鼓励通过慈善捐赠、设立社区基金会等方式,引导社会资金投向城乡社区治理领域。当前,在我国政府转变职能、创新社会治理的大背景下,社区基金会在激发社区公益、聚集社区资源、解决社区问题、促进社区发展等方面均发挥着重要作用,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。
二、制定《规定》的必要性
随着我区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、经济实力不断增强,社会组织的责任越发明显,社区成员的需求不断增多,可以预见,未来十年社区基金会的发展将成为必然趋势,社区基金会也将成为解决社区问题的主体之一。社区基金会不仅仅具备筹资和用钱的功能,更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传播者,还是主动解决社区问题的行动者。通过社区基金会建设可以调集街道、乡镇的资金,以小资金撬动大服务,用小投入激发大活力,让多元主体共同参与社会治理,切实满足社区需求,以社区基金会为载体构建社区治理平台。
三、制定《规定》的主要依据
《规定》的制定,主要依据中共中央、国务院《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意见》、《关于印发《滨湖区建设第二批全省现代社区治理创新实验区实施方案》的通知》(锡滨委办发〔2020〕3号)、《印发《滨湖区小区友邻基金章程(试行)》的通知》(锡滨社治办发〔2020〕5 号)等政策文件。
四、《通知》的主要内容
(一)解决小区友邻基金法人地位(二)规范小区友邻基金日常管理(三)简化小区友邻基金年检手续(四)简化小区友邻基金换届手续(五)畅通小区友邻基金募集渠道(六)扶持小区友邻基金加快发展






